荒唐的听证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何有恃无恐
2010年的时候陕西高院举行了一个执行案件复议听证会,这是一个荒唐的听证会。被申请人东方资产西安办事处对申请人提出的执行案中所有关键问题均以“不知道”回答。奇妙的是,6个月后,包括张武军法官在内的合议庭判东方资产胜,无法律依据驳回申请人的所有要求。申请人询问依据什么规定驳回,张的回答是“不知道”。
听证过程是这样的:
参加人员:
一.执行复议申请人(我方)
二.陕西高院合议庭(审判长,张武军主审法官,一个陪审法官)
三.执行复议被申请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
我方提问:请问东方资产和法庭,在2004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我方收入的时候,你们应该执行我方应履行债务的准确金额是多少?
东方资产方面:不知道
法官:唔……唔……唔(“唔”指不说话不回答)
我方提问:既然不知道执行时应该扣留收入的准确金额,你们依据什么来执行?
东方资产方面:不知道
法官:唔……唔……唔
我方提问:请问东方资产和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西安中级法院在发《协助执行通知书》扣留收入的时候,要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确定应履行债务的准确金额,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上为何没有准确的债务金额?
东方资产方面:不知道
法官:唔……唔……唔
我方提问:请问东方资产和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法院在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执行的时候必须通知我方当事人到场,法院为何不根据法律规定通知我方当事人到场?
东方资产方面:不知道
法官:唔……唔……唔
我方提问:请问东方资产和法庭,既然我方的收入已经被超额扣留了,钱已经属于东方资产了,为何把利息记在我方?
东方资产方面:不知道
法官:唔……唔……唔
……
合议庭宣布听证会结束
经过漫长的6个月,我方《复议申请》所有要求无一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采纳,《复议申请》被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驳回。包括张武军在内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裁定:没有准确金额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是合法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超额扣留我方收入是合法的,超额划走我方收入也是合法的,东方资产的所有“不知道”都是应该的;还裁决我方必须要为已经被超额扣押的早已属于东方资产的收入承担利息——我方虽然只欠2800余万,却被扣押3500万元,还要承担2500余万元自2004年至2009年的利息,仅利息就达近5000万元。
这个执行案中发生的极其不正常的现象不是偶然的,是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一些不法分子和一些败类法官合谋侵占财产的一个典型案例,是冰山一角。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为何有恃无恐?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还有更奇妙的:在张武军法官的指使下,东方资产西安办事处的王改进和朱篪(发齿音)还捏造了一个欠款凭证。
他们的目的:用不存在的高达4700万元的利息掩盖他们侵吞财产的罪行。
法官也分那么几种:有一种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给钱就敢贪赃枉法。还有一种是特别贱,只要什么人给点钱儿,就把公平正义撇到脑后。他们就敢用一张裁决,把人们辛勤劳动得来的巨额合法财产顷刻变成了别人的囊中之物。
一些贪贱的法官们就像暗夜中的狼群,见到燃烧的火焰,就四散逃去;他们还像暗夜中的鬼魅,见到燃烧的火焰,就会烟消云散。因为他们的道德已经极为卑下,所以,任何一个普通百姓和他们相比,都可称为是圣人。难道这就是《道德经》中所谓的“天地不仁,圣人视万物为刍狗”吗?这些贪贱的法官是应该被烧掉的刍狗。
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驱散这些饿狼,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驱赶这些魔鬼,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烧掉这些刍狗。
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驱散这些饿狼,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驱赶这些魔鬼,善良的人民,点起火把吧,烧掉这些刍狗。
这是西安中院一些法官、陕西高院一些法官和东方资产西安办事处一些人员共同策划的串案。因为张武军处于陕西高院,所以张武军造成的危害非常大。
对于这样的案件,陕西高院应有的态度是什么呢?陕西高院不仅要有态度,更要拿出实际行动。
安东:我们对司法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011年3月11日2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联合新华网等11家网站开展主题为“坚持能动司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网络访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女)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中国网络电视台进行视频图文互动直播。
【新华网】:我的问题是提给安东代表的。司法是保障社会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在有的司法机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还存在司法腐败现象。请您谈一谈,如何杜绝司法体系内的腐败现象,使司法机构能彰显其应有的公义。也欢迎其他两位代表补充。谢谢。
【安东】: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对这种职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不可否认,近些年来,一些司法机关、一些司法人员不是认真地行使权力去维护司法公正,而是受到一些利益的诱惑,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还有的不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失职、渎职。这些现象总体来看,在司法系统毕竟还是少数。尽管是少数,但它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对法院形象的危害,对我们国家司法事业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所以,对这种司法腐败,我们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允许它泛滥,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我们的实践,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是从三个层面上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思想道德和教育层面。我们感觉,现在法律和纪律再健全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它有滞后性。一个人如果没有内心的道德约束、没有司法良知,就会钻空子,容易失职渎职,甚至容易徇私枉法。我们要对法官进行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促使大家树立司法良知。我们今年春节后一上班,就在全院法官干警中进行廉洁司法宣誓,让全院法官干警上电视,面对三千八百万乡亲父老亮亮相,目的就是在司法活动中要严肃依法办事,做到问心无愧。还有,我们也推出一些先进典型作为大家的榜样,让大家来学习,激励大家,树立正气。还要进行一些警示教育,树立一个司法工作者内心的道德自律。
再一个是监督,我们的权力没有监督往往就可能产生一些问题,所以必须把它放在阳光之下进行监督,使徇私舞弊没有条件。我们在监督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第三,对出现的问题,我们认真负责、严肃地进行查处。陕西去年也出现了个别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我们认真查处,而且用这些案例、反面的典型来教育法官,不去受到物欲的诱惑,少犯错误,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
对于这样的案件,陕西高院应有的态度是什么呢?陕西高院不仅要有态度,更要拿出实际行动。
安东:我们对司法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2011年3月11日2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联合新华网等11家网站开展主题为“坚持能动司法、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网络访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宋鱼水(女)3位全国人大代表,结合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中国网络电视台进行视频图文互动直播。
【新华网】:我的问题是提给安东代表的。司法是保障社会公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但现在有的司法机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还存在司法腐败现象。请您谈一谈,如何杜绝司法体系内的腐败现象,使司法机构能彰显其应有的公义。也欢迎其他两位代表补充。谢谢。
【安东】: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对这种职业的起码的道德要求。不可否认,近些年来,一些司法机关、一些司法人员不是认真地行使权力去维护司法公正,而是受到一些利益的诱惑,徇私舞弊,甚至贪赃枉法。还有的不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失职、渎职。这些现象总体来看,在司法系统毕竟还是少数。尽管是少数,但它的危害性是很大的,对法院形象的危害,对我们国家司法事业的危害都是很大的。所以,对这种司法腐败,我们应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允许它泛滥,要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根据我们的实践,在工作中,我们主要是从三个层面上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思想道德和教育层面。我们感觉,现在法律和纪律再健全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它有滞后性。一个人如果没有内心的道德约束、没有司法良知,就会钻空子,容易失职渎职,甚至容易徇私枉法。我们要对法官进行坚持不懈的思想教育,促使大家树立司法良知。我们今年春节后一上班,就在全院法官干警中进行廉洁司法宣誓,让全院法官干警上电视,面对三千八百万乡亲父老亮亮相,目的就是在司法活动中要严肃依法办事,做到问心无愧。还有,我们也推出一些先进典型作为大家的榜样,让大家来学习,激励大家,树立正气。还要进行一些警示教育,树立一个司法工作者内心的道德自律。
再一个是监督,我们的权力没有监督往往就可能产生一些问题,所以必须把它放在阳光之下进行监督,使徇私舞弊没有条件。我们在监督方面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第三,对出现的问题,我们认真负责、严肃地进行查处。陕西去年也出现了个别法官徇私枉法的问题,我们认真查处,而且用这些案例、反面的典型来教育法官,不去受到物欲的诱惑,少犯错误,真正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
人民就是要看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怎么处理张武军。
张武军是这个串案里得到好处不多、但是危害性很大的法官,属于比较贱的那类。
陕西省反渎职犯罪的办案重点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促进中央、省委各项重大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和省委全委会作出的重大部署,注重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领域和环节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是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入开展查办涉农渎职侵权犯罪工作,重点查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农业补贴款项监督管理、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三是加强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继续推进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保持专项工作的良好态势,采取有效的措施,把专项工作推向纵深,务必取得实效。
四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重点查办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徇私舞弊和侵犯人权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和社会丑恶现象后台保护伞的犯罪案件。强化对查办危害司法公正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调研,总结分析近年来查办此类案件的情况、经验和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
五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肃查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涉及民生的渎职犯罪案件,进一步加大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力度,从严查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官商勾结等失职渎职的犯罪案件。
在这个西安中院、陕西高院和东方资产西安办事处组成的串案里,除了陕西高院的张武军,东方资产西安办事处的王改进、朱篪外,还要说到一个人——尚卫民。此人是西安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是这个徇私枉法串案的始作俑者。
尚卫民和王、朱二人互相串通,于2009年5月初以偷梁换柱的方式使近3000万国有资金去向不明。
奇妙的是,2009年8月28日,尚卫民就从一个普通执行法官被提拔成为西安中院执行一庭的副庭长。
难以置信的是,尚卫民法官基本上就是一个法盲,在人才济济的西安中院居然被提拔成执行庭的副庭长。在提拔和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之间有某种神秘的联系。
尚卫民和王、朱二人互相串通,于2009年5月初以偷梁换柱的方式使近3000万国有资金去向不明。
奇妙的是,2009年8月28日,尚卫民就从一个普通执行法官被提拔成为西安中院执行一庭的副庭长。
难以置信的是,尚卫民法官基本上就是一个法盲,在人才济济的西安中院居然被提拔成执行庭的副庭长。在提拔和巨额资金去向不明之间有某种神秘的联系。
陕西高院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正式启动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www.court.gov.cn2011-09-28 16:58:00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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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陕西高院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查共从陕西各中院、基层法院抽调评查员24人,并邀请4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参加,将对陕西高院2010年以驳回方式审结的1179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评查。
9月20日,陕西高院召开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动员会,陕西高院副院长顾德镳在动员会上强调,要着重从申请再审(申诉)案件的审理质量与信访关系的角度认识此次评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提升再审(申诉)案件办理质量,降低涉诉信访率,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讼、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9月21日,陕西高院院长安东亲临案件质量评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实地查看评查工作流程,逐一检查评查员评查笔记和评查表后,安东院长对此次评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对于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单独列出来,并争取在统计归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措施;第二,要将评查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工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评出的优秀案件要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激励约束功能;第三,对于驳回申请再审(申诉)的案件,要仔细评查驳回理由是否充分;第四,对于进京上访的案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认真剖析上访原因,并给出一个评价结论;第五,要真评实查,不能敷衍了事。
另外,针对评查表格的设计,安东还从“是否与当事人见面谈话”、“是否听证”、“是否做调解工作”、“是否采取‘五进’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细致要求。评查员们纷纷表示一定按照安东院长的要求,保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次评查工作。(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付 栋 雷 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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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陕西高院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正式启动。本次评查共从陕西各中院、基层法院抽调评查员24人,并邀请4名专家学者和律师代表参加,将对陕西高院2010年以驳回方式审结的1179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进行认真评查。
9月20日,陕西高院召开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动员会,陕西高院副院长顾德镳在动员会上强调,要着重从申请再审(申诉)案件的审理质量与信访关系的角度认识此次评查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案件评查促进提升再审(申诉)案件办理质量,降低涉诉信访率,达到当事人服判息讼、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9月21日,陕西高院院长安东亲临案件质量评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在实地查看评查工作流程,逐一检查评查员评查笔记和评查表后,安东院长对此次评查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对于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单独列出来,并争取在统计归纳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措施;第二,要将评查工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工作,与干部任用结合起来,评出的优秀案件要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的激励约束功能;第三,对于驳回申请再审(申诉)的案件,要仔细评查驳回理由是否充分;第四,对于进京上访的案件,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认真剖析上访原因,并给出一个评价结论;第五,要真评实查,不能敷衍了事。
另外,针对评查表格的设计,安东还从“是否与当事人见面谈话”、“是否听证”、“是否做调解工作”、“是否采取‘五进’方式”等方面提出了细致要求。评查员们纷纷表示一定按照安东院长的要求,保证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此次评查工作。(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付 栋 雷 霆)